河北三和时代律师事务所

组织律师积极参加消费维权活动

2007-08-18



       2001年,我所律师乔占祥状告铁道部春运车票涨价案的公益诉讼,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对于增强消费者依法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意识,发挥了积极的作用,《燕赵都市报》把乔占祥律师状告铁道部的行为列为影响百姓生活的十件大事之一。


       2007年11月29日,我所王东华律师代理“自然美”预付款消费者集团诉讼案获胜,43名“自然美” 预付款消费者领到执行款,标志着轰动省会、影响全省的我省首例预付款消费集团诉讼案最终以消费者获胜而终结。2005年,翁某以“石家庄人百自然美美容中心”的名义,为包括43名原告在内的200多人办理预付款消费卡,后因人百与翁某解除合同,翁某不知所踪,致使43名原告10多万元消费金额无法退还。在王东华律师作为河北工人报读者法律顾问和省消协副秘书长聂云东律师共同代理该案,经努力最终该案胜诉。河北工人报为此专门召开了“自然美”预付款消费集团诉讼案座谈会,省消协、省律协、桥西区法院等单位领导参加了座谈会,与会人员一直认为,“自然美”预付款案的胜诉对于此类案件提出了有价值的司法实践,对于依法维护消费者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