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三和时代律师事务所

王树恒合伙人

律师号

律师执业证号:11301200610388221
律师从事证券法律事务资格证号:
律师资格证号:03121(87)

工作经历

1、1983年7月,毕业于河北大学,取得学士学位,后在中国政法大学攻读并获得法律硕士学位。 2、自1986年4月起,从事律师工作,并于1986年10月,参加第一届全国律师资格统考,以邯郸市第三名的成绩获得律师资格。 3、1988年9月—2000年7月,在邯郸市现代律师事务所任主任。期间,多次获邯郸市优秀律师称号。1997年被评为邯郸市十佳律师。1989/1994/2000年,先后获得初级、中级、和高级律师职称。 4、2000年7月--2006年3月,在中共邯郸市邯山区政法委员会任副书记,分管执法监督、案件

基础教育

中国政法大学硕士 河北大学学士

专业特长

律师业务


基础教育

中国政法大学硕士

河北大学学士


工作经历

1、1983年7月,毕业于河北大学,取得学士学位,后在中国政法大学攻读并获得法律硕士学位。

2、自1986年4月起,从事律师工作,并于1986年10月,参加第一届全国律师资格统考,以邯郸市第三名的成绩获得律师资格。

3、1988年9月—2000年7月,在邯郸市现代律师事务所任主任。期间,多次获邯郸市优秀律师称号。1997年被评为邯郸市十佳律师。1989/1994/2000年,先后获得初级、中级、和高级律师职称。

4、2000年7月--2006年3月,在中共邯郸市邯山区政法委员会任副书记,分管执法监督、案件协调和政工工作。

5、2006年3月-今,河北三和时代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


律师业务及专业特长

执业30多年来,办理各类法律事务数千件,担任过包括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河北省作家协会、河北省人民医院、河北省胸科医院、邯郸市地税局、邯郸市人民政府、邯郸市邯山区人民政府、邯郸市峰峰矿区纪委监察局、邯郸市文广新局、邯郸市人社局、邯郸市水利局、邯郸市审计局、邯郸日报社法制周刊、邯郸市中原汽车城、大唐河北发电有限公司、大唐武安发电有限公司、大唐保定供热有限公司、大唐保定热电有限公司、大唐保定发电厂、大唐清苑发电厂、大唐马头发电厂、大唐王快水力发电厂、河北省电力建设第二工程公司、河北省邯郸省级粮食储备库、河北颐新文化影视投资有限公司、河北高开有限公司、河北鑫港房地产公司、河北众恒豪景酒店有限公司、河北中泰建设有限公司、福建来宝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远洋地产(石家庄)公司等在内的多家机关、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参与了石家庄双鸽集团公司、河北大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大唐保定华源热电有限责任公司、邯郸宝岛妇产医院有限公司、亿顺房地产有限公司、河北众恒豪景酒店有限公司等企业的破产清算改制工作;担任过武全律师敲诈勒索案辩护,万晓宇虚假诉讼案辩护,朱永强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辩护(检察院撤诉)、李永涛强迫交易、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案辩护。

有丰富的法律阅历和律师业务经验,并以高度负责的精神,优良的服务质量,善于处理各类疑难复杂事务的能力及良好的办理效果,赢得了当事人和业界的高度评价。本人还是河北省律师协会政府法律顾问专业委员会委员、邯郸市仲裁委仲裁员。

本人对公司企业法律事务有比较精到的研究和实践,硕士论文即是本人对公司企业法的研究心得,尤其对公司治理结构的设计、公司运作、企业投资、资本运营等事务比较精通。曾经参与众多各类企业的设立、股权转让、企业并购、内部制度建立及运作等事务,帮助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规避风险,破解内部僵局,协调内外部关系。

本人的业务专长还包括合同法、房地产法律、刑法以及诉讼法、证据法。多年来办理了大量的合同纠纷等民商事案件,其中既有诉讼,也有仲裁等非诉案件;还担任过众多刑事案件的辩护人和代理人,均取得了良好的办理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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