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三和时代律师事务所

李伟合伙人

律师号

律师执业证号:11301201010391809
律师从事证券法律事务资格证号:
律师资格证号:A20081301050630

工作经历

2012年至今 河北三和时代律师事务所 2010年-2012年 河北中京联合律师事务所 1999年-2010年 石家庄东方热电集团有限公司政法部

基础教育

河北大学 2002年-2007年

专业特长

合同、破产重整、金融

律师业务

1、现担任石家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石家庄东方热电集团有限公司、国家电投集团石家庄东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公司、国家电投集团正定燃气热电有限公司、河北张河湾蓄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河北易县抽水蓄能有限公司等多家单位的法律顾问,参与处理银行、企事业单位日常、综合法律事务、民事诉讼等。

2、不良资产处置。主要案例:参与石家庄东方热电集团有限公司、石家庄东方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债务重组,涉及债务金额共计13亿元,其中,通过处置东方热电集团持有的东方能源(000958)的上市公司股票实现债务重组收益约7亿元。

3、合同纠纷诉讼类。主要案件类型:石家庄东方热电集团公司诉深圳市东方热电投资公司、石家庄东方热电投资有限公司欠款纠纷案,案件标的2.3亿元;石家庄友利经贸诉石家庄东方热电集团公司返还财产案,案件标的1.1亿元;加拿大汉德伯格公司诉石家庄东方热电集团公司股权转让纠纷案,案件标的6300万元;石家庄东方热电集团有限公司诉新乐市东方热电有限公司、李国强欠款纠纷案,案件标的7400万元;石家庄市排水总公司诉石家庄东方热电股份公司工程欠款案,案件标的1004万元;石家庄东方热电股份公司诉石家庄金石化肥有限责任公司欠款纠纷案,案件标的1064万元等。

4、参与企业破产处置。主要案例: 辛集市东方热电有限公司破产重整。

5、劳动纠纷。参与企业制定有关劳动合同、实施细则、管理制度、争议处理等。主要案例:石家庄东方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与魏某某、张某某劳动争议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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