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三和时代律师事务所

王成群合伙人

律师号

律师执业证号:11301201710670431
律师从事证券法律事务资格证号:
律师资格证号:(冀)司律证字第91034

工作经历

1991年开始执业

基础教育

专业特长

合同纠纷、企业改制、企业破产、并购业务、投融资业务、基金领域、PPP项目、金融房地产等

律师业务

经典案例:

自1991年执业以来,在全面开展律师业务的基础上,以公司法律业务为主,对合同纠纷、公司法律事务、企业改制、企业破产、并购业务、基金业务有较深造诣。为各类公司提供包括注册登记、内部规范管理、投资咨询、商务谈判、资本运作、公司改制、资产重组等全方位法律服务。办理各类诉讼案件及非诉讼法律事务近千件,为委托人挽回或减少损失数十亿元。

在石家庄通用航空展暨爱飞客飞行大会发生“915航展”飞机失事事件后,代表省市政府善后工作小组同四位罹难者亲属进行了长达数十天谈判,最终双方谅解,达成赔偿和解协议,让逝者安息,生者得到慰藉,避免了不稳定事件的发生,工作成果得到省市领导的肯定和称赞。

多次接受《河北日报》、《燕赵都市报》、《精品导报》、《河北青年报》、河北法治网、河北广电网等知名媒体的采访,就一些疑难案件和社会热点问题发表法律观点,取得良好的社会效应。

1、诉讼业务

自执业以来,代理案件的诉讼标的累计数亿元,办理了石家庄市棉麻公司与农业发展银行借款纠纷案、河北省供销合作社物资站与辽宁省辽南物资公司联营案、上海市某局与辽宁省某企业集团公司购销合同纠纷案、香港中系集团有限公司与某市经济发展公司合资纠纷等案件,典型案例如下:

①2006年,省某银行与省棉麻公司担保借款纠纷一案:省某银行为某私人企业提供担保,向省棉麻公司借款2千万元,该案涉及多重法律关系,包括诈骗、行贿、受贿、借款纠纷。市公安局、市检察院、省纪委全案介入。虽然省某银行从北京请的律师,但我作为省棉麻公司的代理人,向担保人省某银行追回了全部欠款。

②2007年,河北冶金大厦因股权问题与江苏东宝集团纠纷一案,苏州市中院查封了整个冶金大厦的资产和部分股权,想通过股权设置,达到控制河北冶金大厦的目的。我利用所学知识,设计了在石家庄法院起诉河北冶金大厦,并查封河北冶金大厦所有股权的方案,使苏州中院的目的没能实现,为省国资委进驻冶金大厦创造了条件。

③2007年,唐山钢铁厂业务处长李金明被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李金明不服,以向云南某公司销售钢材是正常的经济行为而不属于诈骗为由向省高院申诉,我作为其代理人,经认真阅卷,到云南某公司实地调查、到北京高院向法官请教和沟通,并多次与省高院刑庭的法官沟通。最终,李金明被宣告无罪。

④2010年,在代理石家庄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与万达集团和尖岭村因建设投资备案纠纷一案中,维护了石家庄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的权益,赢得了石家庄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的一致好评。

2、法律顾问业务

担任过石家庄装备制造基地栾城管理委员会、河北省国控运营资产公司、省高速公路禄发公司、省高速公路管理局服务管理中心、石家庄市供销合作总社、石家庄市发展改革委员会、石家庄市龙泉湖园林管理处、河北省冀财产业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等单位法律顾问,为企业的决策、经营、管理提供法律支持,在预防和处理各种法律纠纷方面经验丰富。

3 破产业务

2016年9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定我为破产案件个人管理人(石家庄仅有5个名额)。主要破产管理工作经验如下:

①2008年,被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为石家庄三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全面负责诉讼清收工作;

②2009年,被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为河北省粮油集团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担任副组长,负责诉讼清收及债权申报工作;

③2010年,被平山县人民法院指定为河北冶河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破产管理人,担任组长,全面负责破产清算工作;

④2015年,被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为石家庄珍极酿造集团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负责职工安置工作;

⑤2017年,被石家庄市栾城区人民法院指定为河北铬盐化工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担任组长,全面负责破产清算工作;

⑥2018年,被井陉县人民法院指定为河北丰江达化工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担任组长,全面负责破产清算工作。

4、并购、重组、改制业务

参与河北钢铁并购重组成立省钢铁集团、上市公司宣工股份定向增发股票、栾城肠衣公司被俄罗斯参股重组、河北煤业工贸公司、建材物资中心、食品总公司、百货总公司、石家庄市副食糖酒总公司、河北饭店、省石油规划设计院等160多家企业的重组、改制工作。

5、基金业务

①2016年6月,被河北省农业厅聘为河北省农业产业化引导股权投资基金理事会理事。

②自公司筹备设立至今,一直担任由省政府批准、省财政出资设立的河北省冀财产业引导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的常年法律顾问,主要负责解答基金业务咨询,审查、起草、修改相关合同和文书,参与商务谈判,筛选投资项目,为冀财基金公司进行尽职调查并出具尽职调查报告,为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备案出具法律意见书,在私募基金投资领域具有丰富经验。

③曾参与省财政厅出版的《PE基础知识》、《产业基金政策文件汇编》、《工商银行股权投资业务介绍》、《九鼎尽职调查报告案例》、《政府产业引导基金研究》的编写。

6、投融资业务

以法律顾问或单项法律服务形式先后为中国农业银行、中国民生银行、长城资产管理公司石家庄办事处、河北长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等银行、非银行金融企业提供投融资法律服务,出具专项法律意见书和承接相关案件,收回大量呆滞款项。

通讯信息

办公地址:石家庄市工农路386号110室

办公电话:0311-87628296   13315100700

邮    箱:wcq.333@126.com

博    客:http://blog.sina.com.cn/u/1764421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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