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三和时代律师事务所

刘文章合伙人

律师号

律师执业证号:11301199510432356
律师从事证券法律事务资格证号:
律师资格证号:139871120491

工作经历

自1999年执业迄今,身负法律剑,心系当事人,为众多客户处理各类案件上万,涉及合同、金融、侵权等诸多领域,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金融等商事纠纷实务有深入的研究与实践。现担任河北省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等的法律顾问,代理多起诉讼及非诉业务,从法律上襄助企业的健康发展

基础教育

专业特长

商事诉讼、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金融纠纷。

律师业务

职务:事务所合伙人律师。

荣誉称号:优秀政协委员。

人生格言:将水平和能力发展到极致,成就人生与事业的大格局。

经典案例:

在河北省某公司与某资产管理公司债权转让纠纷一案中,根据对方原告提出的我方承担连带责任的诉求,做出连带责任必须约定或法定,因此原告主张的连带责任不成立的抗辩,并且为防止原告改变诉讼请求,在做出针对性抗辩的同时进行了违约责任的抗辩,最终法院依法采信了代理人的主张,驳回了原告的诉求。

在代理河北省某公司申请执行某钢铁公司工程欠款一案中,执行标的本息合计上亿,被执行人已人去厂空,经缜密调研,发现被执行人的股东存在出资不实的情况,并且金融机构的资金证明也存在虚假,因此申请法院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并且后续诉求金融机构在资金证明不实范围内承担责任,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联系方式:13832305398(微信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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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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