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三和时代律师事务所

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与我所签署合作培养协议

2019-12-06


        12月5日上午,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与我所本着“联合互助、共同培养”原则,在我所党建活动室举行了《公职律师、专职律师合作培养协议》签约仪式。
        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政策法规处正处级调研员刘红霞、副处长张晴、王雅、公职律师张秋林,以及我所主任宋建宏律师、副主任赵哲锋律师、办公室副主任李婕出席此次签约活动。


        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与我所此次签订关于公职律师、专职律师的合作培养协议,将提升我省税务公职律师的涉法事务水平,同时有助于提高我所专职律师的涉税案件办理水平,共同为河北税务法治理论研究和实践活动提供更多更好的法治理论和智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