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和时代大讲堂第四期:私募基金中有关有限合伙协议的法律业务
2016-07-06
7月1日,三和时代大讲堂第四期在我所四楼会议室举行,主讲人是我所主任宋建宏律师,授课内容:私募基金中有关有限合伙协议的法律业务。首先宋建宏律师讲解了天使投资、风险投资和PE投资三者的区别;其次对私募基金采取有限合伙方式的原因进行了阐述;最后结合实际案例对在私募基金有限合伙协议中律师的主要业务内容及注意事项进行了讲解。会后,大家表示开拓了新领域和新思路,对以后的工作大有裨益。
上一篇: 我所组织“唱红歌”活动向建党90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