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三和时代律师事务所

我所常树民律师获赠河北省第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锦旗

2015-04-08


         委托人河北省第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因与杭州甫发钢铁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委托我所常树民律师代理其诉讼工作,在接受委托后,常树民律师认真研究了与本案有关的全部证据材料、相关案例和有关法律规定、司法解释等,努力寻找案件的诉讼关键点,进行了充分的诉讼准备工作。该案件历经江西省南城县人民法院一审、抚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又经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申请江西省检察院抗诉等各个司法环节,全部司法程序将近四年时间,最终凭借常树民律师精湛的业务素养、坚韧的工作精神,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五百余万元。在整个案件的代理过程中,常树民律师以当事人的合法利益为第一诉求,最大限度的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当事人对律师工作非常满意,向我所赠送书有“优质服务化风险,业务精湛解难题”的锦旗一面,以表示真诚的感谢。